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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课程小班教学心得

发布时间:2015-10-29浏览次数:0文章来源: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法学院 张振安

    小班教学虽说不是一种新鲜的事物,但在全面推进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大背景下开展小班教学活动,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重要的意义。小班教学是围绕学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思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突出应用型办学特色的一次有益性的尝试。通过小班教学,我得到了以下启示:
   一、小班教学要求教师更加明地确界定教学目标
   任何一项教学活动的开展,明确教学目标是最为重要的事情。只有在清楚和明确教学目标之后,才有可能判断该活动是否实现了该教学目标。如果没有清晰界定目标,其结果必然使得教学活动沉迷于具体知识的传授。小班教学围绕学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而实施的一种教学改革,其目标的界定应当高于课程教学目标的设定。小班教学改革教学目标的界定应当包含知识、技能和价值三个部分,具体表现为知识技能的传授、核心能力的培养和基本价值的形成。在实施《法律诊所》课程小班教学时,本人将教学的目标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通过有效的课堂管理,提高学生上课的用心率,让每一名学生理解重要的课程内容,掌握必需的职业技能;第二,通过完善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学生课堂的参与性,让每一位学生具备自我学习的能力、满足沟通需要的能力,具备区分其自身价值与相关价值细微差异的能力,可以与其伙伴合作共同发现和解决问题,可以发现现状背景与知识获取的相关性,以及可以对其教育经历不断深入理解和重组;第三,通过教育理念的更新,为学生提供在多元教育背景下学习的机会,引导学生对多元价值进行深入的思考,并基于各种事实与价值的判断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价值理念和健康的人格。《法律诊所》课程围绕教学目标开展的小班教学活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学生能够较快地掌握课程知识和必需的职业技能,较好地提升了自主学习、法律推理等能力,而且学生的情感和价值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 小班教学要求教师进一步组织完善课程教学
    小班授课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将大班分为小班,上课人数上的减少。如果延续传统的教学理念、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等,小班授课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因此,教师应当进一步组织完善课堂教学,以期达到预期的效果。
 
  1. 教师应将理论、学说和实践相结合于教学中
    传统的法学教育将理论、学说视为与实践相区别分离的科目,且偏重于理论和学说的教学,轻视于实践教学,这一点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考评等方面可管窥一斑。事实上,法律课程中把教学内容上理论与实践的分离贯彻到教学活动中,从而在理论课教学活动中对实践教学环节的忽视严重地阻碍了法科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也限制了现代法学教育的范围。单纯的理论教学和单纯的实践教学往往会使教学的效果大打折扣,相反教学课程结合理论、学说和实践教学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法律诊所》课程通过理论讲授和课程实践结合的方式培养学生的个人理解和归纳能力,以及应用、综合法律知识的能力。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小班教学给教师创造了开展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学平台,大班上课通常只进行一次考试,而小班教学则提供了更多反馈和改进的机会。
2.教师应当提升教学策略和变化教学形式
教学策略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的最优化。教学的最优化就是要求以最少的时间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所以,在教学中,制订或选择某种教学策略还应考虑教学过程的效率,做到省时高效。好的教学策略应是高效低耗,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较好地实现具体的教学目的,并能使教师教得轻松,学生学得愉快。替代式教学策略在传统教学中比较常用,授课效率比较高,但该策略同时制约了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不重视教学的社会性。小班教学为产生式教学策略、独立学习与小组学习策略、竞争与合作学习策略、现代学徒制(实践导师制)的选择提供了机会。《法律诊所》课程在小班教学过程中综合地采用了以上教学策略。针对《法律诊所》课程小班教学教学策略的选择和运用,学院教学评估教师给出这样的评价,“极大地调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学生广泛参与,学习气氛活跃;理论联实际,讨论深入,提高了学生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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